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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Hospital Notice
 

    为了来我院诊病的患者更快、更有效、更准确的找到正确的治疗方案,本院在11月1日将推出王庆院长亲临坐诊,坐诊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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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病,是我们无法避免的。所以为了在生病的时候有个依靠,有个保障,参加医疗保险是必要的。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已经取得了明显成绩。湖南医疗保险工作也是做的比较好。在新的一年里面,湖南医疗保险政策有着新调整。下面我们就看看有湖南省有哪些好的医疗惠民政策。
  1、将在全省一半以上县实施取消“以药养医”改革。
  2、将肺癌、胃癌在内的32种疾病将进入农村大病补偿范围,报销比例为80%以上。
  3、探索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并在郴州、常德、湘西自治州进行政府与商业保险共同参与的大病医疗保险试点,进一步减轻大病群众的经济负担。
  4、继续实行农村“两免费”政策。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实行基本医疗全免费。
   能报销80%以上的32种疾病如下: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VSD、房间隔缺损ASD、动脉导管未闭PDA、肺动脉狭窄PS、主动脉缩窄COA、法洛氏四联症TOF、完全性大动脉转位TGA),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分裂性感情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精神发育迟滞)、耐多药结核病、农村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抢救性治疗、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I型糖尿病、甲亢及晚期血吸虫病等。
 
    用人单位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参保人员从用人单位开始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和职工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金和滞纳金后,参保人员从缴费的下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因本人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费用的下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3个月内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金和利息的,从缴费的下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0%;逾期3个月未缴费的,从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金和利息的下月起恢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负比例提高15%。
  因用人单位原因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在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外,其余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个人原因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发生的门诊医疗费、药费,从个人帐户中支付,超支自理。
    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为: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三类收费标准医院500元;二类收费标准医院700元;一类收费标准医院900元。年度内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三类收费标准医院400元、二类收费标准医院500元、一类收费标准医院600元。

新农合政策:
    2012年,湖南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22%,人均筹资达290元。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7.75%,平均住院费用实际补偿率达61.09%,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2万元。
    目前,全省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起付线外全报销以县为单位实施率达90%以上,门诊统筹覆盖率达100%,参合农民个人费用负担进一步降低。
    2013年,全省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多出来的50元中,参合农民个人仅需负担10元,剩余40元由政府部门负担。”省卫生厅副厅长方亦兵介绍,今年的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率也将力争提高到65%,住院补偿封顶线将不低于12万元。
    儿童白血病、癌症、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曾让不少农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随着国家对这些重大疾病的保障力度不断提升,今年湖南将全面推开30余种重大疾病的新农合保障工作,政策规定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张健介绍,2013年湖南将强化农村重大疾病治疗的临床路径规范化管理和单病种定额包干费用控制,探索新农合与商业保险多方协同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做好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与大病医保的有效衔接。
    目前我院已经与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天元区、石峰区、云龙新区、攸县、茶陵新农合经管办签定协议,出院即可在医院办理补偿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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